(三)拒绝C2C交易网站
整合网络营销网络交易的方式分为两种:一种好像逛商场,是商业机构对个体消费者的;一种好像逛市场,是个体销售与个体消费之间的,通常我们简称为B2C和C2C。
前面我们所提到的网购模式,都是商业机构与个体消费者之间的,即B2C模式。而C2C模式则都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网上电子交易市场。网站只是为大家提供了一个交易的场所,目前国内大热的一些购物网站就属于C2C的经营模式(如淘宝、ebay等)。我们进入网络购物用户渗透率已经达到81.5%的淘宝网,在美容护肤类输入“欧莱雅”,出现88 052个产品搜索结果,有的产品的价格居然在正品的3折以下(如图3、图4所示)。
对于化妆品消费来说,在网上电子交易市场里,你同样可以买到正品,也可以搜到国内还没有上市的美容品牌;在这里,你可以货比三家,也可以“价”比三家,你甚至还可以讨价还价!沟通、交易自由是这里的最大优势。但是,“集市”的特性造成商品质量不便于控制和管理,商家良莠不齐的状况,所以商品质量的保障在这里就无法像B2C网站那样让人放心了。
虽然,C2C型购物网站也有诸多措施来提高消费者购物时的安全感,比如可以查看卖家的信誉度评判和交易记录;或者和其他顾客交流心得、吸取经验等。
但是,一开始寻找有信誉的卖家和店铺是相对困难的,并且这些信誉评价也未必客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