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如何从“案源枯竭期”走向“网络营销时代”
“案源枯竭期”,也称“痛苦期”,是指律师没活儿干时没有任何业务收入的困窘时期。
新时代的律师是自由职业者,没有了案源就意味着没有任何收入,生活就没有保障。大部分青年律师,尤其是刚出道时,都会遭遇“案源枯竭期”,而很多专做诉讼的老律师偶尔遇到几个月的“案源枯竭期”也完全是正常的事,那么,“案源枯竭期”里律师该干点啥呢?--律师应该在原有的从传统的获得案源的模式上创新,给自己另辟一条拓展案源的新道路。
互联网的极速发展,使之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,在网络环境下拓展法律服务不仅可能,而且非常必要。律师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专长优势,扬长避短,通过律师网络营销打出一片新天地。可喜的是,现在已经有为数众多的律师建立了自己的律师网站、开通了律师博客或律师空间,还有更多的律师活跃在各法律论坛、网络社区、各类问答或知道类网站、SNS以及一些法律商务网站上,甚至有一些律师在进行QQ营销、MSN营销 网络营销咨询。
律师网络营销的方式很多,随着技术的革新和思维的创新,还会有更多新的方式不断涌现。但是,笔者认为,法律门户网站应当是最为有效的方式之一。
一个网站的成功与否,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其网站里面的内容吸引了多少眼球,内容为王。而80%以上的网站访问量来自搜索引擎,因此,如果一个网站没有被搜索引擎收录,或者虽然被收录,但是排名太靠后,它吸引眼球的机会就很少。以最著名的搜索引擎百度为例,搜索“法律”、“法律咨询”、“法律法规”等关键词,找法网均排名首位,作为一个大型综合性的法律门户网站,找法网的注册律师也是排名靠前的。一个成功的网站,离不开一群专业的网站运营人员对网站架构设计的不断优化与创新。所以,网站每天都吸引了数十万计的咨询者,他们可以在专业的律师回复中获得优质的法律服务。这一大群的咨询者,就是律师拓展案源的潜在客户。律师凭着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道德素质,获得了咨询者的信赖和,案源自然就会形成了。当然,罗马不是一天就可以建成的,律师营销也是一样,网络的营销不可能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,但通过律师的对网络营销的不断探索与坚持,定能在网络营销中获得裨益。
法律网站的推广只是律师律师网络营销的初级阶段,律师完全可以不断吸收网络新技术,利用强大的网络信息资源,在拓展案源方面获得更大的效果。笔者还要强调的一点是,律师网络营销只是律师营销的一个重要方面,它不能也不应该替代其他行之有效的营销方式。笔者坚信,只要综合运用各种适合自己的营销方式,律师们一定能够取得突破,从网络营销,走出“案源枯竭期”,迈出法律人生的坚实一步。